台灣女性的職場困境:婚育壓力與職場性別歧視
主計處統計顯示,女性薪資比男性少14.7%,在少子化問題下,政府雖推動婚育政策,但職場女性仍面臨同工不同酬和婚育對職涯的壓力。
[請益] 請問有人申請過提早一小時下班回家哺乳嗎?合法嗎?
根據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8條第1項,子女未滿二歲的哺乳者應親自哺(集)乳,雇主每日應另給予六十分鐘哺(集)乳時間。勞動部回應:允許員工提前下班一小時哺乳,但應計入工作時間,雇主也可要求員工返回公司打卡。並強調哺乳者不限性別,且不限於母乳,但雇主可要求相關證明文件。此外,勞動部提及可使用「彈性工時」,允許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。這對新手父母在職場中平衡工作與育兒提供了一定的支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