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專欄】7個2018年1月1日起該注意的勞動事項
(本文由 陳業鑫 律師 授權轉載)
關於勞動政策法令規定變動如下:
1.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,009元調整為22,000元,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。
2.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、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,修正後共分為17級,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,000元,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,1900元,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,依此類推;22,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,最高級仍維持45,800元。
3.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.5個百分點至上限12%。
4.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,若要提前請領年金,也要滿56歲才能領,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,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,直到65歲為止。
5.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,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,其餘七個據點關閉。
6.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,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,適當的烹飪設施、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。
7.自2018年7月起,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。
新聞來源:《1111職涯論壇-人資專區》https://www.jobforum.tw/discussTopic.asp?cat=hrfriend&id=130288